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據教育局112年度春暉志工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教育局招募具志願服務熱忱之老師、教官、學生家長、志工、退休教師、退伍教官及社會人士等領有志工手冊人員擔任本局春暉志工,藉以協助校園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工作之推動。
三、請各校鼓勵家長志工參加,並於112年3月10日(星期五)前逕自至報名網站完成報名手續,報名網站https://forms.gle/wnzSNpHKegQGXoJQ8。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2-05|
{{ $t('FEZ005') }} 106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