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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士林區蘭雅國民小學

公告彙整2

112年度「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」

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
教育部為獎勵社會教育推廣具有績效之優異團體及個人,自64年開始,每年依據旨揭實施要點規定,選拔對社會教育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及個人,並舉行頒獎表揚活動。

欲參加選拔之個人或團體,請與輔導室聯繫,並協助備妥下列資料:(祥見附加檔案)

(一)推薦資料表(請以A4紙張列印,請勿折疊或裝訂。)
(二)佐證資料(每份以15頁以內為原則,請加製封面、目錄及頁碼;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,無須裝訂或加裝透明膠片。)
(三)承諾書。
(四)被推薦同意書。
(五)資料表(照片勿嵌入於Word檔案)及佐證資料電子檔。
(六)照片電子檔,請注意解析度並請附上圖說文字:
1、個人:正面個人生活照1張、參與活動照片5張。
2、團體:團體活動照片6張、團體標章ai圖檔1份。

相關表件電子檔可至教育部網站http://www.edu.tw/認識教育部/本部各單位/終身教育司/電子布告欄下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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