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12月5日臺教體署學(三)字第 1110045669號函辦理。
二、有關旨案試辦修正條文草案及相關措施,該署前於111年11 月11日函請各地方政府及相關參賽學校提供意見。部分學 校所提「甲級聯賽各階段皆增加報名人數」、「報名後各 場次皆未登錄之學生不受轉學禁賽1年限制」及「增加隊職 員人數」等其他建議,因前已納入相關規劃會議討論並審 酌參賽學校、技術委員會意見及實務上考量,經綜合評估 後維持現行規定,爰前揭建議事項尚非屬本次試辦範疇, 先予敘明。
三、本次僅就112學年度國高中籃球聯賽試辦甲級資格賽放寬報名人數至15人,重要措施說明如下,請務必公告周知:
(一)甲級資格賽放寬報名人數至15人,惟每場登錄仍維持12 人。另已報名資格賽之球員,但於各場次皆未登錄者, 得不受轉學禁賽1年之限制。
(二)資格賽晉級預賽之球隊,於預賽抽籤後1週內,由學校自 報名15人中提交12人名單;未依限提交者,以報名系統 序號前12名球員為參賽名單。後續如有取得前8名資格 時,頒發該12人名單獎狀。
(三)資格賽晉級預賽之球隊,於預賽抽籤後1週內,由學校自 報名15人中提交12人名單;未依限提交者,以報名系統 序號前12名球員為參賽名單。後續如有取得前8名資格 時,頒發該12人名單獎狀。
四、檢附國高中籃球聯賽競賽規程修正條文對照表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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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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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2-12-1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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