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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士林區蘭雅國民小學

學務處-公告

轉知~臺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第2屆少年代表遴選實施計畫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臺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2屆少年代表遴選實施計畫

  1. 依據:

    臺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少年代表遴選作業規定。

  2. 目的:

  3. 基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條落實兒童權利公約提升少年表意權意旨。

  4. 為落實少年輔導委員會設置及輔導實施辦法,針對少年輔導相關福利政策邀請少年代表參與協調、研究、審議、諮詢及推動。

  5. 少年代表資格、人數及任期:

  6. 資格:設籍、實際居住或就讀學校位於臺北市,且年齡為12歲以上至18歲未滿之中華民國國民。

  7. 人數:少年代表2人。

  8. 任期:2(11511日起至1161231日止),任期期間年滿18歲,委員資格至任期屆滿。

  9. 報名方式:

()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1141031日止(以郵戳為憑)

()報名方式採機關()推薦及自我推薦兩種方式:

1、機關()推薦:由本府各局處、本會各少年輔導組、學校或兒童及少年相關事務團體等推薦。

2、自我推薦:由少年自我推薦。

3、協請社會局蒐集當屆少年諮詢代表報名表。

(報名表(附件1)請以電腦WORD繕打,若為機關()推薦者,推薦單位請填寫推薦表(附件2),連同相關佐證資料(例參與公共事務、志願服務、社會公益團體活動之經驗),以電子檔寄送至E-mail信箱:bm1655@gov.taipei;或以A4規格紙張裝訂整齊(所送資料概不退還,請自行留底),掛號寄送至臺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(110022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1809樓)。

 

其他報名事項,本校學生,詳情請至蘭雅國小學務處訓育組索取報名資料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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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9-16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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