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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士林區蘭雅國民小學

學務處-公告

函轉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辦理114年婦幼安全「國民小學海 報創作」、「攝影創作」及「書法創作」比賽辦法及宣傳海報

{{ $t('FEZ001') }} 訓育組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說明:

一、依據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1455日新北警婦字第 1140863408號函辦理。

二、旨案活動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4831日止(以郵戳為憑)

三、參賽對象:

()「國民小學海報創作」:以1149月起就讀本市各立國民小學之學生為限,分為低(一、二年級學生)、中 (三、四年級學生)、高(五、六年級學生)年級3個組 別。

()「攝影創作」及「書法創作」:以設籍本國之國民,年齡不限。

四、作品主題及規格:

()主題:應與婦幼安全相關,諸如性侵害、性騷擾、跟蹤騷擾、數位性別暴力、兒少性剝削、兒童虐待及家庭暴 力等犯罪態樣之防治為主題,內容以正向(保護、守護、 愛護)、溫馨和諧為佳。

()詳如「國民小學海報創作」、「攝影創作」及「書法創作」比賽辦法。

五、評選規則: ()評選標準:主題表達(40%)、創意表現(30%)及作品品質 (30%)3個項目進行評分。 ()評選作業:評審人員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,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,擇優錄取評定名次,參選作品倘未 達一定水準者,得由評審委員決定該名次從缺。 ()著作權:得獎者須與本局簽訂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,該項權利歸屬本局,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,惟同意作者 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。

六、獎勵方式:(臺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提供之禮券

()「國民小學海報創作」低年級組、中年級組及高年級組(計27名)

1、金獎1名,禮券5,000元、獎盃1座及獎狀1幀。

2、銀獎1名,禮券4,000元、獎盃1座及獎狀1幀。

3、銅獎1名,禮券3,000元、獎盃1座及獎狀1幀。

4、佳作6名,各禮券1,000元及獎狀1幀。

()「攝影創作」:(計9名)

1、金獎1名,禮券1萬元、獎盃1座及獎狀1幀。

2、銀獎1名,禮券7,000元、獎盃1座及獎狀1幀。

3、銅獎1名,禮券5,000元、獎盃1座及獎狀1幀。

4、佳作6名,禮券2,000元及獎狀1幀。

()「書法創作」:(計9名)

1、金獎1名,禮券1萬元、獎盃1座及獎狀1幀。

2、銀獎1名,禮券7,000元、獎盃1座及獎狀1幀。

3、銅獎1名,禮券5,000元、獎盃1座及獎狀1幀。

4、佳作6名,禮券2,000元及獎狀1幀。

七、得獎公布:得獎作品預計於11410月底前於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網站公布,並另以電話通知得獎者。

八、頒獎作業:預計於11410月底前於新北市政府警察局6樓大禮堂舉行聯合頒獎典禮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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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6-01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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